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强化有组织科研,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开始组织申报2024年度工程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聚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与食品、养老托育、文化遗产保护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二、建设内容
(一)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产业和技术发展主要目标,建设发展定位清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能够辐射带动行业发展的工程中心,制定近中期(3年)建设实施方案。
(二)人才团队建设:确定工程中心(拟任)主任及技术带头人,发挥高端人才对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建设和完善研发平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程化验证、产业化应用等必要条件。
(四)确定研发任务:分析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工程化验证,或将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验证与产业化转化。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清晰,目标任务具体。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3年研发经费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近3年在细分领域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
(三)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核心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市级及以上的创新平台,或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产学研合作平台等。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需在广东省内落地转化。
(四)人才队伍规模雄厚、结构合理,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团队。
(五)管理团队架构完整,体制机制健全。
(六)建设和运行期间能够保障资金投入、人员投入,具有健全的研发、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
(七)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有省内企业作为联合申报单位,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和经费。
(八)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九)近3年不存在未验收的省级及以上平台类项目的情况。
四、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程序。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填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发改部门推荐申报(含省内高校,以法人单位名义申报),各推荐单位按程序出具推荐意见。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成果

